申请渠道
按用人单位法定登记证书(如企业工商营业执照)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。如区县市场监管局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,向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;市市场监管局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,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。
申请资料(一式一份)
(一)《汕头市生产、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》(表单1);
(二)《汕头市生产、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》〔需缴纳社保费1个月(含)以上〕(表单2);
(三)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(四)吸纳人员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;
(五)单位银行账户。
注:所提交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,并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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