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外并购国内审批程序是哪些
海外并购国内审批程序:
(一)发改委分为前期报告和正式核准;
(二)商务部批准分为前期报告和境外投资证书核准;
(三)外汇管理局,外汇登记需在完成发改委和商务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。
《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》第十三条规定,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,应在投标或对外正式开展商务活动前,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书面信息报告。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收到书面信息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有关确认函件。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:
(一)投资主体基本情况;
(二)项目投资背景情况;
(三)投资地点、方向、预计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;
(四)工作时间计划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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